其實這篇才是正文,這個題目原本是要寫出我這一項親身經驗。

人總說,習慣是很難更改的;我自小「懶得」刷牙,再加上我家人向來視牙齒保健為無物,認為「鐵齒」可行遍天下,家庭遺傳深矣!而我居然到了20幾歲「轉性」開始刷牙,不但養成刷牙習慣,還每次刷牙必定刷上兩遍以上,連我自己都佩服。

 

不過,這樣的習慣轉變,實在是因為有不得已苦衷。

 

我記得,6歲時換牙齒,家人幫我照顧的很好,常常綠豆湯伺候,就是怕我掉牙太疼痛,而且老媽時時盯我牙齒生長的方向,叫我要常適時用「舌頭」調整牙齒生長方位,因此我不用上牙醫診所就可以得到一口整齊好牙,顆顆分明,排列有序。當然,我現在的牙齒已經沒有當年風光,就像人太自信,就容易跌的狗吃屎。

 

家庭守則第二條:有病再看醫生;痛到忍不住才去醫院;太麻煩的就放著爛。

什麼半年洗牙一次、定時檢查,或者飯後刷牙,對我而言是沒有意義的文字。哦…除了國小時刷牙比賽帶了牙刷去學校,另外同學說草莓牙膏很好吃要我也試室看之外,我只有牙痛才刷牙,平日漱口是我對待牙齒的方式。

用腳毛想,這樣有可能不出問題嗎?然而當時年少的我完全沒有死到臨頭的覺悟,尤其日日喝茶、酗咖啡,我的牙齒開始變黃我卻渾然不知,(家庭守則第三條:三八才愛照鏡子),直到某天我無法好好吃飯,再也難以咀嚼食物時,我才知道事態嚴重,開始了我坎坷的看牙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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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醫生是一種緣分。
好的醫生讓你一生健康;壞的醫生讓你一生受傷。
 

我以前是個傳統的人,也就是說,只要是「師」字輩的,我都把他們當作神。

例如,3歲半時上小班,天天被女同學推到水溝、捏的全身黑青,老師跟我說「要跟她做好朋友喔」,因此我都乖乖的忍耐,早早就領悟了上帝說的「如果人家打你的左臉,你還要把右臉給她打」的意義。

 國小在台中給一個日本時代就開始看牙的老醫生看,從我的看我牙齒的過程中,他告訴我:「你現在在班上前幾名,到了國中可能後面幾名」,他告訴了我社會競爭的殘酷現實,所以我大大方方的放棄用功唸書的死腦筋,安安心心過著『得失不在我心』的日子。

 

高中時,同學的牙醫父親把我的牙補的像他彈的鋼琴鍵般,黑白分明,但因為他只收了我50元卻幫我補了4顆牙齒,心中的感激,我還是相信這個醫師爸爸實力勝過藝術。

 

有一次,同學推薦我去彰化火車站某家小診所,我被一個女醫師花了2小時拔了3顆牙,原因是「你蛀掉了,要不要拔掉?」,當然,醫生說的一定都是對的,即使我齒根堅硬的好牙在兩個小時的過程中不斷跟我說不,我還是認為:「醫生不會害我」。

 

後來,我牙齒持續間歇出血,疼痛了一個禮拜,回去她們所長看牙,問了他「為什麼被醫師拔牙後會這樣呢?我媽媽罵我說拔錯牙了」,

我想,我當時一定是沒跪下來問,他一定是認為我不夠恭敬。

他怒斥我:『我當到彰基的主治醫師都沒看過你這樣的病人!我們這位醫師是留美回來的牙醫碩士,不可能拔錯牙!護士!多開給他幾顆止痛藥回去』!因為這樣,我的牙齒後來得做9顆假牙,花了我老娘3萬塊。

我還是想,醫生是偉大的,一定是我的錯!

所以,我問了那位推薦我的同學「你也是給這兩個醫生看牙的嗎?」,她說:「什麼?我沒給他們看過耶!我看的那個醫生現在自己開業,我忘了跟你說了」。

 

從那一天起,我學會信任家人。

所以我回到台中,要預約弟弟常去的牙醫診所,弟弟說:「醫生好像跑路,診所暫停歇業了」。

 

是的,從此以後我只給啄木鳥看我的牙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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